日前,经兰溪市检察院提起公诉,被告人赵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,缓刑1年,并处罚金8000元。 今年3月,赵某在兰溪市一家工艺品公司电镀车间打工,多次将电镀池中的镍块、磷铜藏于衣服中带回住处,再邮寄至山东老家的同学由其转卖。共窃得镍块8公斤、磷铜15公斤,鉴定价值4100余元。 (范宝华)